成功案例
联系方式

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
联系方式:0538-8252928
网址:www.sdshuzhi.net
地址: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1508

 
法律沙龙   返回首页

冯某诉史某、李某、宁阳A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


宁阳县人民法院(2014)宁民初字第1335号,冯请求支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,诉讼期间冯死亡,顺序继承人继承诉讼,判决支持其诉请——高丙芳承办


冯某诉史某、李某、宁阳A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-4-4 本文被阅读 1782 次
 
百度地图API自定义地图
联系方式
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
联系方式:0538-8252928
网址:www.sdshuzhi.net
地址: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1508
Copyright© 版权所有: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