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、李某、钱某、杨某、刘某、孟某、窦某与A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(非 诉解决)
李某被杨某欺骗从A银行借款30万元,其余五人为担保人,钱某、窦某不是本人签字,杨某使用借款后失踪,A起诉六人,法院在六人缺席情况下审理,两年后申请执行,李某等均不知情诉讼事宜。律师仔细推敲证据,发现银行工作人员B某、A银行、法院均有过错,并据此设计了三个层次的突破方案,律师先找B,以其过错施压,迫使其自愿承担30万元本金及40多万元利息的责任,解除了李某等六人的责任 ——高丙芳承办
20、李某、钱某、杨某、刘某、孟某、窦某与A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(非 诉解决) 2018-4-4 本文被阅读 1476 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