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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某诉五马村委民间借贷纠纷案
泰山区人民法院(2017)鲁0902民初30号,魏某2000年左右给五马村建造建材市场大棚和肉类市场大棚等,村委拖欠其工程款近30万元,直到2017年才起诉,其请求本金获得法院支持——高丙芳承办
魏某诉五马村委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-4-4 本文被阅读 1580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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