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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铁一局与颜某、颜某某、汤某不当得利纠纷案
岱岳区法院、泰安中院审理,颜某原系某石料厂负责人,掌控财务账户,中铁一局与该石料厂有业务关系,误将合同款打入颜某掌控的账户,被颜某伙同颜某某、汤某转走,中铁一局起诉颜某等三人返还不当得利80万元,石料厂作为第三人申请加入,获得法院支持——高丙芳承办
中铁一局与颜某、颜某某、汤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2018-4-4 本文被阅读 2022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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