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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某故意伤害案
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。8人共同犯罪,故意伤害致被害人一死一轻微伤,在起诉书中田某位列第三。一审判决对其适用缓刑,且从起诉时的位列第三,被排在第七——高丙芳承办
田某故意伤害案 2018-4-4 本文被阅读 1535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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