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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亲属案


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6)冀04刑初字第130号 王某捅刺徐某致其死亡,公安机关认定过失致人死亡,经过律师努力,罪名变为故意伤害罪;一审由武安市法院改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,王某被判无期徒刑——高丙芳承办


代理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亲属案 2018-4-4 本文被阅读 1448 次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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