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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公司与焦作A、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


焦作中级人民法院(2014)焦民一初字第20号,A公司停产3年,无还款能力,A公司是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L公司要求B公司对近700万元货款承担连带责任获得法院支持——高丙芳承办


L公司与焦作A、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8-4-4 本文被阅读 1620 次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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