舒志首页
关于舒志
舒志团队
舒志要闻
法律法规
成功案例
法律沙龙
联系我们
成功案例
涉外类
刑事类
建筑房地产类
追讨债务类
婚姻、继承类
劳动争议
交通事故、车辆保险类
其他类
联系方式
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
联系方式:0538-8252928
网址:www.sdshuzhi.net
地址: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1508
成功案例
返回首页
A公司与华某劳动争议案
泰安市泰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,华某请求缴纳社会保险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、支付双倍工资等,经过律师的答辩,华某的请求被全部驳回——高丙芳承办
A公司与华某劳动争议案 2018-4-4 本文被阅读 1553 次
上一篇:
唐某诉泰安A公司劳动争议案
下一篇:
范某与A公司劳动争议案
百度地图API自定义地图
联系方式
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
联系方式:0538-8252928
网址:www.sdshuzhi.net
地址: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1508
Copyright© 版权所有: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
鲁ICP备18033446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