舒志首页
关于舒志
舒志团队
舒志要闻
法律法规
成功案例
法律沙龙
联系我们
成功案例
涉外类
刑事类
建筑房地产类
追讨债务类
婚姻、继承类
劳动争议
交通事故、车辆保险类
其他类
联系方式
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
联系方式:0538-8252928
网址:www.sdshuzhi.net
地址: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1508
成功案例
返回首页
A公司职工B某非因公负伤案(非诉解决)
B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认定其负全责,不属于工伤,B某家人到A公司大超大闹,律师出面与其家人商谈,将非因公负伤的法定待遇书面告知,公司组织员工为其捐款,B某及家人感恩戴德,后给A公司送了锦旗表示感谢——高丙芳承办
A公司职工B某非因公负伤案(非诉解决) 2018-4-4 本文被阅读 1544 次
上一篇:
柳某诉亓某、A公司工伤待遇案
下一篇:
闫某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(非诉解
百度地图API自定义地图
联系方式
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
联系方式:0538-8252928
网址:www.sdshuzhi.net
地址: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1508
Copyright© 版权所有: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
鲁ICP备18033446号-1